美智库妄猜中国高超音速武器 列表中方6次试射
原标题:美智库妄猜中国高超音速武器 列表中方6次试射
【环球网军事5月5日报道】中国的高超音速武器发展计划一直受到西方媒体与智库的关注,美国《国家利益》网站3日刊载美国智库詹姆斯敦基金会最新一期中国简报的文章,对中国高超音速武器进行了迄今为止“最全面”的分析,其中列举了数次试飞的时间、飞行速度以及射程等重要数据。不过,中国专家认为,该文章引用的不少信息源都是中国军事网站上的帖子,不是很可靠。另外,文中也有不少硬伤。但这足以说明美国智库对于中国高超音速武器的关注程度之高。
中国高超音速飞行器引关注
中国简报的文章尽管重点关注的是中国的高超音速飞行器(HGV),但俄美的高超音速飞行器也被拿来作为参照。文章称,X-51A、Yu-71和DF-ZF分别是美国、俄罗斯和中国目前的高超音速飞行器原型机。三种飞行器采用了不同的实现方式,包括不同的发动机、燃料类型和投掷手段,但三种HGV武器的核心特征都是能够以5马赫以上速度保持稳定和可控的飞行。报告称,中国的Wu-14/DF-ZF飞行器可由东风-11/15/16/21/26搭载,弹头本身采用单级或两级固体推进火箭;俄罗斯的Yu-71可由SS-19/Yu-100N搭载,为两级液体燃料发动机;美国的X-51A可由B-52轰炸机携带,采用了超燃冲压发动机。报告称,美国的用意在于提高其快速全球打击能力,旨在一小时内对全球任意目标实施常规打击,而中国和俄罗斯则是为了具备穿透美国导弹防御系统的能力。
文章认为,从目标射程和投掷手段上看,美国的高超音速飞行器显得更具雄心,但美国的项目试飞成功率较低,只有25%,相比之下,中国的成功率达到83%。美国在过去两年间没有再进行X-51A的测试,这使得中国的项目显得更为领先。报告称,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内,中国进行了6次DF-ZF试射(其中两次速度达到10马赫,一次超过5马赫)。“尽管频率并不决定测试的质量,但却证明中国持续致力于这项技术的发展,并且很成功。”
文章称,和美国不同,中国打算使用一种中程弹道导弹运输起竖发射车作为所有高超音速飞行器测试的发射平台。DF-ZF无法预测的飞行路线以及通过各型射程不一的导弹投掷的能力表明中国HGV的目标是穿透美国弹道导弹防御系统。
妄猜我高超音速武器打击模式
中国简报的报告称,对中国HGV的一个主要的担心在于该技术能够用于常规和核打击。中国第二次HGV测试失败的碎片表明它(的搭载平台)使用了液体燃料。这次测试否定了之前关于中国使用东风-21固体燃料火箭作为发射载具的报道。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液体火箭燃料载具与中国的核项目有关。液体燃料平台,例如长征-4C平台的使用暗示中国或许同时为常规和核目的发展DF-ZF。
文章称,中国大多数HGV测试飞行最多1750公里,测试的射程强烈暗示中国在高超音速飞行器发展方面要比美国略逊一筹,或重点针对地区性威胁。如果中国成功设计了一种可供实战的短程HGV,它能够拥有更好的机会对其地区对手实施导弹打击。报告称,东风-11A和东风-15B能够抵达台湾,而东风-21能够抵达台湾、菲律宾、日本南部、朝鲜半岛。据报道,中国的HGV或许能够覆盖南中国海最远的部分和第二岛链,包括关岛。
报告称,高超音速飞行器的一个主要应用便是实施“斩首”打击,这是对敌方的指挥控制中心的精确打击。一个例子便是打击美国在亚洲的军事基地,如果成功的话,这将让对手无法利用自身武器进行反击。“中国战略专家曾经强调这种战术,例如在冲突开始时通过网络攻击瘫痪对手的通信。DF-ZF能够针对加固的基础设施或指挥机构实施硬杀伤,以配合网络攻击的软杀伤。”
文章还认为,通过使用超燃冲压发动机将增加这些HGV的射程,进而能够让中国导弹部队具备摧毁有效射程内他国资产的能力。“目前DF-ZF并未向X-51A那样使用超燃冲压发动机,但中国最近宣布其成为第二个掌握该技术的国家。”超燃冲压发动机具有超远飞行距离的潜力,所以该技术被用于快速全球打击。如果中国将目标扩大到东亚地区以外的国家,将使用超燃冲压发动机的HGV安装到一款短程弹道导弹上都能使其射程达到中程弹道导弹和洲际弹道导弹的射程。
专家:文章有多处硬伤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军事专家4日对《环球时报》表示,美国智库的这份中国简报体现出近些年西方、特别是美国媒体与智库对中国高超音速武器发展的关注,这份报告的详细程度正说明美国智库对于中国高超音速武器项目的关注热度。不过,这名专家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该报告的作者对于具体技术问题并不是很了解,文章中也有不少硬伤。比如说中国的东风-31洲际弹道导弹采用液体火箭发动机,这大概是中国网友都能看出来的错误。报告还认为,助推滑翔型高超音速飞行器的重要特点是弹道能够上下机动,但实际上其更大的特点在于能够横向进行变射面的机动。报告还颇具想象力地认为,中国可以通过使用超燃冲压发动机增加助推滑翔型高超音速飞行器的射程,但从技术角度来看,这是实现高超音速飞行的完全不同的技术路径,将其融合到一起至少目前还很难做到。而且文章引用的大量中国媒体的报道,实际上是一些军事网站的科普文,这些文章本身就不是很权威。
该专家称,将所谓的中国DF-ZF拿来和美国X-51A比较是找错了“参照物”,正如文章里说的,在投掷方式、发动机类型方面完全不同,实际上,美国空军的HTV-2和陆军的AHW才是助推滑翔型的高超音速飞行器原型。在美报告看来,助推滑翔型高超音速飞行器是不可拦截的,但专家指出,助推滑翔类的高超音速飞行器在滑翔过程中,特别是实施机动的情况下速度会大幅度下降,这会加大被拦截的可能,最终在飞行末端将有可能构成拦截条件。美国就曾利用“爱国者-3”成功拦截了末端实施大幅度机动但速度降低的靶弹。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章 节 环球时报记者 刘 扬】